宋朝例的形式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宋朝例的形式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宋朝例的形式以及宋代法律的基本形式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宋代地方行政区划路的特点
〖One〗、关于宋代地方行政组织的特点,或总结为三个特色:
〖Two〗、二是将地方政府权力完全收归中央(宋代所有地方官均为中央办事);三是尽量使地方官吏互相牵制,如一路之中四职并行,府州之中长官与通判牵制等(叶伯棠1978)。有的学者以宋代总结农政皆归于失败为例,分析了导致农政中辍的原因,也就是宋代地方行政的四个弱点:一是宋代县级政府等地方基层政权组织残破不全;二是地方官进用考核不严密;三是州县胥吏之恶化;四是乡县间豪猾土劣之大量增加。指出,宋代只知减少中小县级官员的编制,而不合并县数,造成县级政府组织不健全,实为宋代地方行政低能之第一原因,而后三个原因共同作用,则加重了这一弱点。
[Two]、宋代法律的基本形式
〖One〗、北宋初年与唐朝的法律形式相同,仍为律、令、格、式,北宋的律就是《宋刑统》,从宋神宗开始提高了编敕的法律地位,也就改变了法律形式的体系,变为敕、令、格、式。
〖Two〗、式:公私文书的格式。例:见上文。申明:朝廷主管官署对法律和法令的解释。
〖Three〗、看详:即审定,指中央主管官署根据法律、法令对案件审理的意见。
[Three]、宋代历史建筑的古书记载
〖One〗、《营造法式》为宋代建筑设计资料集与建筑规范丛书,于北宋崇宁二年(1103年)出版,作者李诫,是我国第一部由统治阶级颁布印刷,关于古代建筑设计、建造制度的书籍。
〖Two〗、《营造法式》的前身为《元祐法式》于元祐六年(1091)编成,没有确定的模数,无法确定用工用料,对建筑设计、施工的规定也比较不明确。
文章分享结束,宋朝例的形式和宋代法律的基本形式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