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刑罚法

作者:本站原创 -
宋朝刑罚法

大家好,关于宋朝刑罚法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什么呢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宋代的代表性刑罚
  2. 宋代免刑法的基本内容
  3. 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什么呢

[One]、宋代的代表性刑罚

刺配刑罚兴起于唐末五代时期。到宋朝开始普遍使用。是刺面,杖刑,流配于一体的代替死刑的三种刑法为一体的刑罚。仅次于死刑。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水浒传里经常看到林冲,武松被刺面发配。

[Two]、宋代免刑法的基本内容

〖One〗、赦书中对百官的恩赏是赦书中的重要内容,主要有两种形式:赏钱与赏官职。

〖Two〗、其中赏钱的对象经常是官员及军人,赏官职包括对官员本身官职的升迁以及延伸至对官员亲属的封赠。这部分内容虽然受到一些大臣的论谏,但其执行效果往往是比较好的。

〖Three〗、赦书对百官及军人进行钱物及官职的恩赏是大赦庆典的一部分,经常见诸于赦书中,如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申告上圣号赦文》的奖赏政策为:

〖Four〗、天书仪卫使已下并加锡赐,天书仪仗兵士并与特支,迎奉天书道官、行事官,第与支赐,马步军将士并特支。……除名、追官、停职任、放逐便人,许于刑部投状。冲替未得与官,诸色违碍选人,许于南曹投状。

〖Five〗、这些内容包括对赏赐参与酌献天书仪式的兵士,迁升在京官员的官职,授予得替幕职州县官差遣,量移、叙用贬降官等。赦书中此类内容经常见到执行的例子,如北宋任伯甫经赦叙复的经历,“诸公凡十有三人同时得罪,公独远徙昌化,逮捕其子下吏,三年入党籍,四年以星赦内徙道州。大观之明年,又以赦自便,乃归通州。”

[Three]、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什么呢

〖One〗、“刺配”这种刑罚,始于五代的后晋,后晋以前的流配,限于远涉,而不刺面。到了宋代,还把刺面与脊杖、流配等刑罚施于罪犯一身,美其名曰“打金印”。刺在犯人脸上的字,有大小之别,当时负责审判的官员认为罪情严重或者性情恶者,则刺上大体字;次之,则刺上小体字。

〖Two〗、所刺之字,除了“迭配某州(府)牢城”外,有些还把犯罪情由、服役种类刺在脸上,如“配某州(府)屯驻军重役”等。南宋时规定犯强盗罪免死流配者,“额上刺强盗二字,余字分刺两脸”。

关于宋朝刑罚法和宋代的代表性刑罚是什么呢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