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郡县官员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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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郡县官员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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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唐朝州郡是那些
  2. 唐代是郡县制吗
  3. 唐朝各郡的比较高长官是

[One]、唐朝州郡是那些

贞观元年(627年),太宗分天下为10道: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等十道。贞观〖Fourteen〗、年(640年),全国共设360州(府),下辖1557县。开元年间又将山南、江南各分东西,并增置京畿、都畿、黔中道,形成十五道的格局。道下设州、府,州、府下再设县,开元末年,全国共有州、府三百二十八座,县一千五百七十三座。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改州为郡﹐郡置太守。后又改回。自此﹐郡极少设置。至元﹐郡名完全废弃。当时出名的州有扬州、苏州、徐州等这些。

[Two]、唐代是郡县制吗

〖One〗、唐代是实行郡县制的,也就是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地方行政机构设立以郡县为基本单位。

〖Two〗、唐代实行郡县制是由于唐太宗时期,他对地方行政管理的制度进行了改革和整顿,将原有的州县制改为郡县制。郡县制的实行,使得政府贴近人民,方便地方政府及时调解矛盾和纠纷,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唐代的郡县制也影响了后世的行政制度,对于中国地方官制的发展和演变有着深远的影响。

[Three]、唐朝各郡的比较高长官是

〖One〗、唐朝的地方官制,一般说安史之乱以前是州(府)、县二级制;至唐中后期则演变为道、州、县三级制。

〖Two〗、州的长官为刺史。唐玄宗时一度改州为郡,长官称太守。刺史之下有别驾、长史、司马等官,称为上佐官,他们没有职权,朝廷往往以其品高俸厚安置闲散官员。但是如果刺史缺员,上佐官可以代理州事。刺史之下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法、司兵、司田等曹参军,负责处理各方面的政务,由录事参军事统领。这些官称为判司,具有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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