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检察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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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检察职责分工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唐朝检察职责分工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唐朝检察职责分工的知识,包括检察由来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清朝有大理寺吗
  2. 检察由来

[One]、清朝有大理寺吗

有。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比较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政府亦袭此名,为当时的比较高审判机关。

[Two]、检察由来

〖One〗、“检察”一词源于汉朝,当时的司法制度中设有“御史台”,主要负责监察官吏和检举贪污腐败行为。

〖Two〗、到了唐代,御史台逐渐演变为“检察御史”,成为专门负责监察官吏和检举贪污腐败行为的机构。

〖Three〗、清朝时期,设立了“都察院”,主要负责监察地方官员和司法机关,后来又设立了各级检察机关,逐渐形成了现代检察制度的雏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独立的检察机关,负责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社会公正。

唐朝检察职责分工和检察由来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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