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朝官制

作者:侠名 -
北宋朝官制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北宋朝官制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北宋朝官制以及北宋管人事的部门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北宋时的都统制是什么样的官
  2. 宋代左右司隶属于哪个
  3. 北宋管人事的部门

[One]、北宋时的都统制是什么样的官

先说结论,北宋时期的都统制是中央进军的一个长官,属于进军的中级军官之一,北宋在**汴梁城,也就是今天的开封设立了12个都统制的官员,截至全部的进军兵力,北宋时期的晋军兵力已经达到了88万人之多,这些都统治都是高级军官权。

[Two]、宋代左右司隶属于哪个

宗人府内部机构。清于宗人府置左右司,二司分别有正副理事官二人,下设主事、委署主事各二人,供事三人,分掌左右翼(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为左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为右翼)、宗室、觉罗的承袭、文武官员俸级、升迁、降革、教养、抚恤及户口、田土、刑名案件等事务。

[Three]、北宋管人事的部门

宋朝官制的官职机构有三省六部、枢密院、三司使、监察机构、诸寺监、内侍省、翰林院、兵制等。

又称“左省”。门下省的职权是主管皇帝宝玺、大朝会设位版、赞拜、拜表、宣黄、外官和流外官考课、年满斋郎转补以及各司附奏署名等事。

又称“右省”。中书省的职权是主管郊祀、皇帝册文、州县官考课、斋郎等年满复奏、文官改赐章服、僧道给赐紫衣师号、举人出身及寺观名额等事。神宗改革官制后,中书省则专司取旨出令。但自中书侍郎成为尚书右仆射(宰相)的**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中书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又称“都省”。尚书省的职权是总辖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和司封、司勋、考功、度支等二〖Fourteen〗、司,并主管议定官员谥号、祠祭、受誓戒、在京文武官封赠、注甲发付选人、二〖Fourteen〗、司人吏迁补等事。

宋初设三司总管全国财政,户部几乎无所职掌,只委派“判户部事”一员,接受各地土贡,至时陈列于殿廷。神宗官制改革时,撤销三司,全国财计始归户部。户部主管全国户籍、土地、钱谷的政令以及贡赋、征役等事。

宋初设太常寺礼院。真宗时又设礼仪院,主管礼仪之事。礼部只委派“判礼部事”一员,掌管科举,奏补太庙斋郎等事。神宗时,撤销太常礼院,其职权划归礼部。掌管礼乐、祭祀、朝会、宴享、学校、科举之政令。

宋初设枢密院,掌管军事政令,武臣铨选则归三班院和审官西院负责,兵部只管皇帝仪仗、卤簿、武举、义勇弓箭手等事,委任“判兵部事”一员。

神宗时设兵部尚书、侍郎各一员,职方、驾部、库部和本部等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员,职权略有扩大,主管民兵、弓手、厢军、蕃兵、剩员,武士校试武艺,及少数民族官封承袭等事。

宋初刑部是比较高司法机构之一,主管全国刑政,并审复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太宗时,创设审刑院,将刑部审复权拨归审刑院,审刑院成为全国另一比较高司法机构。

神宗时,撤销审刑院以及纠察在京刑狱司,将其审复等权归还刑部,从此,刑部的职权大为扩大,主管全国刑法、狱讼、奏谳、赦宥、叙复等事。

吏部的长官为吏部尚书,设一员,副长官为吏部侍郎,其下有郎中、员外郎各二员,分管尚书左、右选和侍郎左、右选。

文、武官员的选试、注拟、责任、升迁、叙复、荫补、考课的政令以及封爵、策勋、赏罚、殿最的制度,都归吏部掌管。

宋初只设“判工部事”一员,所属屯田、虞部、水部的职权全被划归“三司”,工部职权很少。神宗官制改革时撤销“三司”,工部才恢复职权。工部主管全国城郭、宫室、舟车、器械、钱币、河渠等政令。

南宋时,将军器监和都水监并归工部,工部的职权就更为扩大了。工部还兼管军器所和文思院;高宗时还设立制造御前军器所,委任提点官二员和提辖、监造官各若干员,负责制造武器;文思院负责制造金银、犀玉等器物,设提辖官一员、监官三员。

枢密院是总理全国军务的比较高机构,简称“枢府”。宋代枢密院与中书门下共掌文、武大权,称为东、西“二府”。《宋史·职官志二》说:宋初,循五代之制,置枢密院,与中书对掌文、武二柄,号为“二府”。

三司是北宋前期比较高财政机构,号称“计省”。唐末税法混乱,田赋、丁税的收入无法维持王朝的庞大费用,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盐铁和度支。三司的职权是总管全国各地之贡赋和国家的财政。长官是三司使,其权位之重,与执政无殊,号称“计相”。

宋代监察机关,沿袭唐制,中央设御史台,下设三院,《宋史·职官志四》说:“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御史台设有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

御史官的职掌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上至宰相,下至一般小官,都在御史监察弹劾之列。

九寺:指太常、宗正、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等寺。神宗时,九寺各专其职,但各寺职务忙闲不均,宋徽宗时,王得臣在《麀史》卷下《谐谑》中记述:太府寺所隶场务众多,号称“忙卿”司农寺掌管仓库,号称“走卿”;光禄寺掌管祭祀供应酒食,号称“饱卿”;鸿胪寺掌管四邻各国朝贡,号称“睡卿”。

诸监:宋代先后设置国子、少府、将作、军器、都水、司天等六监。宋初各监的基本情况是,国子监是全国比较高学府。少府监的主要职事巳划归文思院和后苑造作所,本监只管制造门戟、神衣、旌节等物。

将作监也只管祭祀、供给牲牌、镇石、炷香、盥水等事,有关土木工匠的政令、京城的缮修都归“三司”修造案掌管。军器监,掌管制造武器。司天监负责观察天文祥异、钟鼓漏刻,编制历书等。

内侍省是宋代宦官的总机构,另设入内内侍省以统辖亲信宦官。宋朝不准宦官参预政事,故专设官阶,使不与士人混淆。授官比较高不过“留后”,平日只“供洒扫”。

从神宗朝起,又重用宦官,宋徽宗时,宦官竟握兵权。南宋时,重申禁令,不许宦官干预朝政,不准兼兵职,不准申请提领外朝官职。如违反规定者,要受到流放二千里或除名的惩处。

翰林院,宋代中央的文职机构有翰林学士院,学士中资格最老的称翰林学士承旨,其下称翰林学士、知制诰。承旨不常设,其他学士也无定员。学士院的职权是负责起草朝廷的制诰、赦敕、国书以及宫廷所用文书,还侍皇帝出巡,充顾问。实际是皇帝的秘书处和参谋官员。

宋代的兵制非常复杂,有禁军、厢军、乡兵、蕃兵之分。维护宋代封建政权的主要军事力量是禁军。保卫京城、戍守边境、对外作战、对内镇压人民,主要是依靠禁军。

厢军、乡兵和蕃兵都是地方部队,一般不离开本地,乡兵主要是河北、河东(山西)、陕西等地为防御辽和党项而设的;蕃兵从西北地区少数民族中召募。这两种军队数量不多,力量分散。厢军遍布各地,数量很大,但是不进行军事训练,没有什么战斗力,主要供地方上役使,实际上是一种役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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