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京畿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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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One]、古代京都府尹是几品官
古代京都府尹是正四品官,也有从三品官。北宋曾于京都开封设置府尹,以文臣充,专掌府事,位在尚书下、侍郎上,少尹二人佐之,然不常置。明代于应天、顺天,清代于顺天,奉天设置府尹。《宋史。职官志六》:“开封府。牧、尹不常置,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
[Two]、京畿之制是什么
以皇帝为中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官位不世袭,实行俸禄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职有明确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牵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奠定中国2000余年政治基本格局,奠定中国大一统王朝的统治基础。
[Three]、长安令官职
〖One〗、唐代长安令相当于现在的首都市市长。
〖Two〗、历史没有长安令的说法,长安令为文学创作中的说法,应为京兆尹。京兆尹,中国古代官名,为三辅(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之一。相当于今日首都的市长。
〖Three〗、秦以内史掌治京师,汉武帝时分置左右内史,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分原右内史东半部为其辖区,因地属畿辅,故不称郡。职掌相当于郡太守,但参与朝议。治所在长安。三国魏辖区改称京兆郡,官名改称太守。西魏、周、隋仍称郡,改太守为尹。唐开元初改雍州为京兆尹,并增设少尹,以理府事。后世不置,但习惯上称呼京师所在地行政长官为京兆尹。官职为正四品上。满清即划其京都及附近30余县为一特别行政区,称顺天府,长官称顺天府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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